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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甘武益等五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8 点击数:1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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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中共莲花县委政法委员会发布

关于拟确认甘武益等

五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规定,县委政法委拟确认甘武益等五位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甘武益,男,1971年5月出生,坊楼镇坊楼村村民。

陈冬兰,女,1971年10月出生,坊楼镇坊楼村村民。

陈荣树,男,1969年11月出生,坊楼镇坊楼村村民。

陈江南,男,1970年12月出生,坊楼镇坊楼村村民。

谢宁清,男,1968年4月出生,高洲乡下湾村村民。

2026年7月31日,坊楼镇东星村村民刘某承在坊楼镇江山村将军水库垂钓期间因暴晒和久坐导致突发四肢麻痹,起身时不慎栽入水中,情况十分危急。正在附近的甘武益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大声呼救,随即陈冬兰就近将救生圈及救生衣丢给刘某承,但此时刘某承因肢体麻痹无法自救,就在这时陈荣树、陈江南、谢宁清等人闻讯赶到,在来不及脱去自身衣物的情况下,果断跳入水库进行施救。通过大家齐心协力的接力营救,刘某承最终被成功救起至岸边安全区域。与此同时,陈冬兰同步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因救援及时,刘某承成功脱离生命危险,后自行离开。此次救援中,甘武益、陈冬兰、陈荣树、陈江南、谢宁清五位同志在他人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行动迅速、处置得当,成功挽救了当事人生命。

公示时间从2026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止。如对上述公示对象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委政法委反映。

联系电话:0799-7221225。




中共莲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莲花政法、莲花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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