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男子非法干这事被罚款伍万元
发布时间:2025-08-14 点击数:15254
为切实整治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秩序,持续巩固瓶装液化气“黑窝点”“黑气瓶”集中整治行动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燃气领域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2025年5月15日,萍乡市燃气发展服务中心联合湘东区住建局、湘东区巡防大队在源头收费站出站口查获陈某某、胡某某两人驾驶一面包车(赣JXXXXX)装有的液化石油气44瓶,均为实瓶。经现场调查,陈某某没有燃气经营许可、未办理液化气配送资格证非法配送液化石油气并进行售卖,并将非法充装的液化气储存在湘东区朱某某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五项;《萍乡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萍乡市住建局对陈某某非法售卖液化气罚款伍万元,没收非法所得5128.65元,没收其非法充装的钢瓶44只,对朱某某非法储存液化气罚款叁佰元。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住建
上一篇:2人被查 1人被处分 下一篇:1人被查 2人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