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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芦溪县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2 点击数:1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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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及各类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民众就医安全与健康权益,现将我县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问题监督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无证行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二)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医疗机构聘用未取得相应执业资质的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三)医师超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执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医疗机构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出租、承包科室: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养生保健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药品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坐堂行医等。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芦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799-7551001

芦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799-7551597

电话举报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非工作时段可通过信函提交举报线索。

(二)信函举报

信函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科,邮政编码:33720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对医疗服务市场进行监督,积极提供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我委将对提供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芦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来源:“健康芦溪”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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