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典型案例(第二批)
为进一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持续强化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某公司涉嫌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案
2025年7月2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反馈称,某小区内第三方设置的充电桩涉嫌收取标价以外的费用。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充电桩公司在APP上标明的费用为:电费0.62元/度,服务费0.5元/度;实收电价为0.75元/度。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存在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情形。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某自来水厂涉嫌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2025年5月16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自来水厂进行检查,并对用水户的水表进行实地查看,发现当事人为某居民小区安装的水表无强制检定合格标识,且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相应的强制检定证书。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未经法定计量检定即投入使用,违反了《江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某医院涉嫌未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及药品养护管理制度案
2025年4月22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医院无法提供仓库内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及养护档案。我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医院药品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其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及药品养护管理制度。我局对该医院进行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2025年5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医院进行整改检查,该医院已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及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并粘贴上墙,但该医院仍未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及药品养护管理制度。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12日立案调查。
某店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2025年3月13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店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品种为菊花瓜子,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28日立案调查。
某食品厂涉嫌使用未保持清洁的设备生产作坊食品案
2025年6月30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食品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在该作坊加工区域,当事人使用的用于烘烤糕点的两台烤箱外表及内部有明显油渍、污垢,未保持清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已作出行政处罚。
(编辑:李锡念)
来源: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