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集中排查整治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违规异地执法。违反地域管辖原则,在没有明确管辖权或管辖权尚有争议的情况下异地执法;随意管辖,在异地执法过程中,不遵守相关执法规定或程序造成负面影响等。
2.趋利性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将罚款收入与办案经费和单位或个人的考核、福利待遇挂钩;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不当利益;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等。
3.乱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利用单位影响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转嫁”收费,与行政许可挂钩收费等。
4.乱罚款。不具备罚没资格的主体及其人员进行处罚;以罚代管,严查以罚款为目的,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罚款标准;该处罚未处罚、将罚款据为己有、帮助逃避处罚、以收受“好处费”替代罚款;“一刀切”执法、小过重罚、违规顶格处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执法部门分别罚款;对同一违法事实,“同案不同罚”;不执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等。
5.乱检查。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随意检查,违反国务院关于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等。
6.乱查封。违反法定权限或程序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超范围、超额度、超期限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致使企业财产权益受损、经营受阻等。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我们将对问题线索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2.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799-7551131。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2.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2462067153@qq.com。
3.信函投诉举报:请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芦溪县行政路县住建局三楼办公室,邮政编码337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线索”字样。
4.来访举报:直接到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进行举报。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1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