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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网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2 点击数:1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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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决依法整治网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面推进属地网络空间、舆论环境治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网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1.舆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企业、单位等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假冒记者、自媒体冒充官方身份开展采访、造势牟利、敲诈勒索的“假记者、假媒体”行为。

2.网络“套路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恶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3.网络暴力类。通过在信息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毁谤、侵犯隐私等信息,或者实施“水军滋事”“深度合成发布违法信息”“编造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等行为。

4.色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等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勒索财物。

5.裸聊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6.其他网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利用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扰乱行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影响舆论生态的突出问题及乱象。

二、举报方式

1.举报平台:萍乡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www.pxwx12377.cn),或者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网信萍乡”(菜单栏举报入口)。

2.举报邮箱:ayqwxcb@163.com

3.举报电话:0799-6661063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应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或者伪造、篡改证据材料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2.举报线索材料要完整清晰,具体包括:(1)涉事主体信息。涉案网络平台、自媒体机构、涉事账号头像、昵称、ID号码、经营主体及涉案人员相关基础信息等线索。(2)违法犯罪事实。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网络场景、作案过程、作案手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危害后果和经济损失等情况。(3)涉案证据材料。能够佐证违法犯罪事实的网页截图、社交聊天记录、录音、录屏、录像、链接地址等原始凭证材料。

3.同一线索请勿多头举报,已经公安、司法部门受理,正在办理或已办结的线索,请勿重复提交。

特此公告。

安源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年9月11


编辑:李锡念

来源:安源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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