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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正华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上强调:以硬作风硬措施硬落实,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9月17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傅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硬作风硬措施硬落实,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市领导江东灿、李胜刚、万四新,萍乡经开区管委会主任李赣兴出席会议。 傅正华指出: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民生福祉,事关高质量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

2026-09-18
赤山镇关于全年禁止“三烧”的倡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全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赤山镇人民政府现向广大村民发出禁止 “三烧”(烧垃圾、烧秸秆、烧落叶杂草)的倡议。      对违反“三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对擅自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可以处50

2026-09-18
凝心聚力启新篇 精工笃行筑梦想|上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6年秋季开学典礼暨师生表彰大会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满载收获与崭新希望,上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凝心聚力启新篇、精工笃行筑梦想”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典礼暨师生表彰大会于9月16日上午隆重召开。全体师生齐聚校园,共同开启新学期的逐梦新征程。 聆听殷殷寄语  共赴筑梦新程 当第一缕晨光穿透薄雾,操场上已汇聚成蓬勃的海洋。伴随着雄壮激昂的《义勇军进行曲》,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全体师生肃立,面向国旗行注目

2026-09-17
长平乡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三烧”的通告

长平乡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三烧”的通告         为持续改善我乡空气质量,优化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现将全乡全年禁止"三烧"(烧垃圾、烧秸秆、烧落叶杂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域:全乡行政区域内  &

2026-09-17
等你来!安源这里“风景独好”

近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公布“风景独好”旅游名县评选结果,我区成功入选,标志着我区文旅产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风景独好”旅游名县是江西省推动旅游强省建设的核心品牌,是全省县域旅游发展领域的最高荣誉,代表着全省县域旅游发展的最高水平。此次获评,是对我区近年来文旅融合发展成效的最高肯定。 安源,一块被历史厚待的红土。作为中国工人运动的摇篮、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策源地和主要爆发地、红领

2026-09-17
刚刚公布!首次制定!医保有大变化

     1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坚持“保基本”定位,综合考量各地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实际需求,按照“分类制定、动态完善”推进。      方案划定准入标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基金风险可控的项目方可纳入;美容保健

2026-09-17
【强作风 优环境 促发展】上栗县各乡镇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全市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大会精神(四)

全市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大会召开后,连日来,上栗县各乡镇、各部门迅速行动、对标落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全力推动作风建设各项部署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召开深化作风建设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部署要求,对“强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大家一致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作风建设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现实需要,杜绝安于

2026-09-17
【打非治违】芦溪公安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4箱

     近日,芦溪县公安局芦溪派出所民警、辅警在辖区巡逻走访时,发现一名群众购买烟花爆竹带回家中。民警立即跟进核查线索,顺藤摸瓜找到许某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经查,该仓库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资质,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14箱。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对储存环境、消防条件有着严格要求。个人私自囤积存放,一旦遇高温、明火极易引发爆

2026-09-17
芦溪53名热血青年,出征!

秋风浩荡,戎装启航。9月15日,芦溪县民兵训练基地,气氛庄重热烈,芦溪县2026年下半年新兵欢送仪式如期举行。53名芦溪青年怀揣报国之志,即将告别故土,奔赴军营,开启保家卫国的军旅新征程。 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正式开始,全场人员肃立致敬。随后,全体新兵整齐列队、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回荡在训练场,字字千钧,彰显出青年一代献身国防、矢志强军的坚定信念。 活动现场温情与热血相融,新兵代表、家长

2026-09-17
上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6年秋季收费标准

普高部收费标准按照赣发改价管〔2023〕442 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324号、赣发改价管规〔2025〕328号、赣教基字〔2025〕15 号有关政策执行。 以上费用均通过赣服通缴纳。 来源:上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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