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谎称收取书本费 母子二人联手诈骗多名学生家长终获刑罚
发布时间:2022-05-11 点击数:10635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决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8月,被告人朱某的儿子曾某(侦查机关称已上网追逃)告知朱某利用微信群骗取学生家长钱财的方法且需要使用其微信收款并转移,朱某将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维码发给曾某。同年10月,曾某在其班级所在微信群内修改头像和昵称,冒充班主任谎称收取书本资料费和试卷复印费并将朱某的微信收款二维码发至群内,骗取多名被害人学生家长扫码付款共计4900余元,后朱某按照曾某的要求,先提现至其绑定的农行账户,再通过支付宝转账4600元给曾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朱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朱某在庭审中承认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朱某利用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源区法院 黄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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