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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上栗的建制变迁史

发布时间:2026-09-15 点击数:1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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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进入剧烈变更期

作为湘赣交界的特殊地带

上栗地区也被卷入这场改革浪潮

在不足十年的时间里

其行政建制经历了数次更迭

——从巡检司到厅,从厅到自治乡镇

再短暂升格为县,最终回归乡镇建制

清初,为彰显政权合法性、实现统治权顺利交接,清廷在内地十八省大多沿袭了明朝的治理模式。上栗地区即是如此。清政府保留了自明洪武十二年(1379)设立的上栗巡检司,并继续在上栗地区实行乡里制度。作为萍乡县的下属行政机构,巡检司负责管理安乐乡(下辖萍实里、长平里、金山里、同唐里)和遵化乡(下辖东乡里、积善里、宣化里、清教里)的民生、财政、刑名事务。此后,上栗巡检司这一建制长期保持稳定,其间管辖范围偶有局部调整。

然而,清光绪年间的一场起义,打破了原有的治理格局,催生了新的行政建制。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同盟会成员蔡绍南与洪江会首领龚春台,在萍乡、浏阳、醴陵一带举起了反清的起义大旗,史称“萍浏醴起义”。此事引起了清朝中央政府的震动,清廷旋即命令地方封疆大吏调集军队,对起义军进行镇压。由于缺乏统一调令和物资补给,起义最终失败。事后,清廷围绕如何善后与防范起义展开了讨论。据《清实录》记载,时任翰林院侍讲的吴士鉴上奏称:“江西义宁州、萍乡县临近湘省,辖境太宽,请析疆分治。”


批阅完吴士鉴的上疏后,清光绪皇帝便令端方、张之洞等人考察当地实际情形,并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待确定好后再行复命。不久,众人上奏说:“两县地势偏僻,改析不易,拟就原奏酌量变通。改袁州府同知为上栗市厅抚民同知,而以安乐巡检司(即上栗巡检司)隶之。”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上栗市厅正式设立,其管辖范围在传统的安乐、遵化两乡基础上进行重组,最终调整为安乐、归圣、钦风(今湘东区境内)三乡。至此,上栗地区的行政建制焕然一新。然而,清政府对上栗市厅的职权作了严格限制——仅管辖境内的“命盗词讼”案件,地方财政则由萍乡县全权掌控。因此,上栗市厅只能定性为准行政区,其行政层级和萍乡县为同一级。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9)十二月二十七日,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上栗地区的治理模式由此迎来了又一次深刻变革。《章程》规定:“凡府、厅、州、县治城厢为城,其余市镇村庄屯集等各地方,人口满五万以上者为镇,人口不满五万者为乡。”上栗地区据此对境内行政区划做了全面调整,最终确定为一镇十乡,即栗江镇(辖区大致涵盖原萍实里一带),积善乡、三善乡、明峰乡、进化乡、清善乡、金唐乡、安金乡、清平乡、善化乡、唐公乡。同时,栗江镇设立董事会,其余十乡各自设立乡董、乡佐,负责办理本境学务、卫生、道路工程、农工商务、慈善、公共营业、自治经费管理7项公益事务。不过,城镇乡自治的推行,并不意味着上栗市厅的彻底废除。纵观清末新政(1901—1911)以来清政府施行的各项措施,不外乎是披着民主的外衣、喊着自由的口号,行强化中央集权与维护皇权专制之实。再者,《章程》也明文规定由县知事监督自治机构,而非由自治机构监督县官,其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用意显而易见。由此,上栗地区的行政管理形成了两条主线:一条由自治组织办理地方公益事务;另一条由上栗市厅和萍乡县执掌地方的司法、财政等核心权力。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建立。同年1月17日,江西军政府政事部部长、萍乡人贺国昌,呈请江西都督马毓宝,将前清在江西所设州、厅一并改为县级建制。因上栗市厅设立时间较晚,且改制尚有争议,于是江西军政府决定待查明情形后再作决定。2月23日,《江西民报》刊登了一则与上栗市厅存废问题相关的报道:“萍乡县上栗市地方,自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有民党在该处起义未能有成。清政府为严防起见,除派设道员驻萍外,又于上栗市添设同知改为厅治。兹闻该邑绅张亮采君,以上栗市已有安乐巡检司一缺,民间已不胜其烦扰。现值民国成立,凡故清政府防民之政策,自应革除。于是禀呈都督饬政事部裁去上栗厅暨安乐司两缺,以符合共和政体。未识都督能否照准也?”1912年,在江西军政府和地方士绅的合力促成下,上栗市厅最终宣布裁撤,上栗县随之建立。


然而,民国元年(1912)成立的上栗县,存在不足半年便被撤销。同年8月13日,袁世凯以大总统令的形式公布了《众议院议员各省复选区表》。在表中,同为前清厅级建制的莲花、虔南、定南皆以县级建制列于吉安府、赣州府之下,而上栗则是以“萍乡县旧萍乡上栗两县”的形式出现。由此可知,上栗的县级建制在选区表发布之前即已撤销。至于撤销原因,《宣统政纪》载宣统三年(1911)江西巡抚冯汝骙奏称:“归圣、钦风两乡,离厅较远,请仍归萍乡县管辖。”据此推测,民国元年设立的上栗县,其所辖地区只剩下安乐乡。既然如此,将上栗县这一乡之地并入萍乡县,不仅能简化地方行政事务,亦能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实属当时情境下的明智之选。此后,上栗地区恢复乡镇建制,下辖桐木、宣德、和平、楼霞、三善、山湖、长乐、积善、崇德、安唐、清明11个乡,以及进化乡的一部分。


1997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栗再一次成为县级行政单位。回顾上栗清末民初那段不足十载的历史,呈现在今人眼前的,不仅是地名的反复变更,更折射出不同政权谋求地方长治久安的施政取向,以及不同政治势力博弈的复杂结果。历史经验表明,行政建制的调整只是外在表现,一地发展的兴衰,终究取决于治理的实效,如今上栗县的发展成果便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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