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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专项公益金落地萍乡!这些人可申请

发布时间:2026-09-04 点击数: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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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聚焦骨质疏松症患病困难群体人道帮扶需求,补齐特殊病患家庭救助短板,拓宽萍乡市红十字人道救助覆盖面,经研究审定、合规备案,萍乡市红十字会联合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正式设立“萍乡市红十字会骨康关爱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设立概况

“萍乡市红十字会骨康关爱基金” 为我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专项公益基金。由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发起爱心捐赠,捐赠公益资金人民币 30 万元,用于骨质疏松症困难患者帮扶救助、疾病科普宣传及公益惠民服务。

市红十字会与捐赠方已依法签订专项基金捐赠合作协议,同步制定专项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全程监管的运行机制,确保每一笔公益资金规范、安全、高效用于人道救助事业

二、基金公益用途

本基金坚持纯粹公益属性,不附带任何商业推广、营销宣传及利益捆绑条件,主要用于:

1.对重度骨质疏松症及骨质疏松伴脆性骨折困难患者开展人道救助、医疗帮扶与生活纾困;

2.重点倾斜帮扶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重病致困家庭、脱贫不稳定监测户、低收入困难群众;

3.组织开展骨质疏松疾病防治科普宣讲、公益义诊、健康咨询等惠民公益活动;

4.依规列支项目审核、核查、档案、公示、审计、宣传等必要运维管理经费

三、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一)救助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申请救助:

1.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重度骨质疏松症、骨质疏松伴脆性骨折确诊病历及诊断证明;

2.属于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范畴优先保障。

(二)救助标准

本基金实行季度救助机制,按季度集中申报、集中审核、集中发放。常态化每季度救助困难群众30名,每人救助金2000元,救助规模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动态优化调整。

四、申报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有效银行卡(社保卡)复印件;

3.二甲及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诊疗记录等佐证材料;

     4.低保、特困、残疾、低收入家庭等困难身份佐证材料

五、申报审核流程

本项目严格执行规范闭环工作流程:个人自主申请→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初审→县级红十字会复核→基金管委会审核→公示→资金拨付→资料归档、跟踪回访。全程公开公正、依规审核、有据可查、全程留痕

六、基金管理与监督

1.专项管理:基金实行独立专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与其他公益资金分账管理、单独审计。

2.规范运维:严格按照制度计提合规项目管理经费,绝大部分公益资金直接惠及困难受助群众。

3.全程公开:实行季度公示、年度审计、年度总结制度,定期公开捐赠资金、救助名单、救助金额、资金使用及项目成效,主动接受审计、纪检、监事会及社会各界监督。

4.规范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审议制度,确保项目运行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七、其他事项

1.本专项基金为长期存续公益项目,后续持续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自愿捐赠,所有捐赠资金统一纳入专项账户管理,专项用于骨质疏松症困难患者人道救助及公益服务。

2.本项目坚守纯公益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利用本项目开展商业营销、产品推广、变相牟利等违规行为。

     3.本公告及配套附件为本项目实施唯一合规依据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99-6879177

2.联系人:王蓓蕾

3.申报资料邮寄地址:萍乡市经开区城市大厦17楼1725室。


附件:

萍乡市红十字会骨康关爱基金救助申请表.docx


                            萍乡市红十字会

2026年9月3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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