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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开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2 点击数:1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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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开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纵深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线索;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三)“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制贩毒品及走私可制毒化学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毒赌黑合流的团伙犯罪线索;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犯罪线索;

(六)境内外勾连的跨境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七)其它具有涉黑涉恶嫌疑的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姓名(绰号)、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物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鼓励实名举报,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经开区社会治理中心

举报电话:0799-6782127

电子邮箱:kfqshb086@163.com

邮寄地址: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厦1楼 区社会治理中心 

邮 编:337000

经开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799-6793801

邮箱地址:pxkfshce@163.com

邮寄地址:萍乡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邮编:337000

特此公告。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中心

2026年8月21日


编辑:李锡念

供稿丨萍乡经开区社会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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