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上栗公安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三人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26-08-06 点击数:15501
为持续深化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上栗县公安局雷霆出击,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深夜设卡,两辆货车现形
7月30日凌晨1时许,桐木派出所民警联合镇打非办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通道查缉行动,两辆行驶轨迹可疑的普通货车引起了执勤人员的注意,民警立即示意停车。车厢打开后,查获大量烟花爆竹。


循线深挖,查清违法事实
经查,郭某、颜某受某烟花爆竹贸易公司业务员肖某委托,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的情况下,分别驾驶两辆普通货车,非法运输鞭炮930件和烟花215件,准备从江西出发运往广东,途中被执勤人员当场查获。
雷霆惩处,三人被行拘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肖某、郭某、颜某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目前,三人已被上栗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已全部依法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平安稳定。
编辑:李锡念
来源:上栗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