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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公安局关于群众上报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信息线索并实行奖励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4 点击数:1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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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切实防范风险隐患,维护社会和谐与安全稳定。芦溪县公安局在芦溪县辖区内建立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线索经核实查证属实并发挥作用的给予奖励。同一线索被多种方式、多人举报的,按照时间顺序对最先举报人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保密,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一、举报范围

容易引发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等严重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线索,主要包括:

(一)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线索;

(二)家庭、婚恋、邻里等严重矛盾纠纷可能引发恶性案件的线索;

(三)性格偏激、心态失衡、悲观厌世、矛盾激化等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社会和他人的线索;

(四)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其他矛盾风险类线索。

二、奖励标准

线索按三个等级进行认定,按照“大事大奖、小事小奖”原则分级给予奖励:

一级线索:给予100至500元的奖励;

二级线索:给予50至100元的奖励;

三级线索:给予10至50元的奖励。

负有排查管控职责的公职人员在履职中发现的线索,不纳入奖励范围。

三、举报方式

公民和组织可以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举报,举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编造或捏造事实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

芦溪县公安局各派出所联系电话:

芦溪派出所0799-7551391

上埠派出所0799-7511166

宣风派出所0799-7501010

南坑派出所0799-7521110

银河派出所0799-7501149

源南派出所0799-7671110

新泉派出所0799-7591007

工业园派出所0799-7580110

上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编造或捏造事实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芦溪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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