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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奖征集湘东区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点击数:1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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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纵深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区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提升游客体验和满意度,推动我区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或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通过无资质群体、网店等非正规渠道私自组织、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服务。

2. 伪造、租赁或冒用导游证。

3. 未按照约定行程单安排,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压缩景区游览时间,中止导游服务活动,恶意甩团、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4. 通过虚假宣传,强迫、欺骗或诱导游客消费,收受回扣或商业贿赂。

5. 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游客兜售物品、强制消费或变相强制消费、索要小费,擅自增加购物场所、自费项目。

(二)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 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旅游产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游客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未经游客明确同意,指定购物场所或另行安排必须参加的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 以各种手段进行道德绑架,压缩景点游览时间,将游客滞留购物场所或付费项目场所,强迫、欺诈、诱导游客购物或参加付费项目。

3. 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康养活动(老年团)、保险团等形式招徕、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

4. 不签订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旅游合同、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在旅游合同中未明示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另行付费项目及价格等关键信息。

5. 拒绝履行合同,未经游客明确同意,擅自转团拼团、变更旅游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安排非法营业或未向公众开放的购物场所,强制服务升级,捆绑销售景区联票、套票和景区环保摆渡车票。

6. 未向提供地接服务的旅行社支付地接和服务费用,不向导游支付或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违规收取导游押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要求导游和领队接待未支付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和领队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侵害导游合法权益的行为。

7. 转借、伪造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超越业务许可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层层转包旅行社经营业务,委派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其他违规经营行为。

(三)在线旅游平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 企业或个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明显低于旅游成本价格的旅游产品广告和信息,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或以“政府补贴”“尾单甩卖”等虚假营销噱头进行价格欺诈,诱骗游客通过安排购物或自费项目获取回扣。

2. 企业或个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或超越业务许可范围,通过社交平台、直播平台、自媒体账号等线上渠道非法招徕、组织旅游活动,或为无资质经营者提供交易撮合服务。

3. 企业或个人诱导、欺骗游客在平台外进行交易(如添加私人微信、要求向个人账户转账定金或团款),以规避平台监管,增加游客维权风险。

4. 在线旅游平台在销售旅游产品时,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不合理的搭售,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

(四)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 全区文广旅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2. 全区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旅游经营、旅游招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需延长受理时间,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三、线索受理方式

1. 举报电话:0799—3435598(湘东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 举报邮箱:

px_xdqwenguang@163.com

3. 来信来访地址:萍乡市湘东区行政中心综治楼509室

4. 官方平台:“湘东文旅”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

四、奖励标准

经核查属于征集范围内的线索,根据案件性质、危害程度、处罚结果,给予举报人一次性现金奖励。同一案件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多人联合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1. 一般案件:给予警告,或罚款1万元以下的,奖励500元;

2. 较重案件:罚款1万元—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的,奖励1000元;

3. 重大案件:罚款10万元以上、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奖励3000元;

4. 特别重大典型案件:涉及重大舆情、涉黑涉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奖励10000元。

欢迎广大群众、游客和文旅从业者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举报线索需真实、明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共同维护湘东区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文旅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萍乡市湘东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3月23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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