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安源何宜艳好样的!
发布时间:2026-03-24 点击数:11510
关于认定何宜艳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萍乡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萍府发〔2018〕10号)相关规定,安源区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于2026年3月20日对区平安扫黑办提请研究授予何宜艳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一事进行了审查和确认,现予以公示。
何宜艳,女,1976年6月16日出生,安源区东大街居民。2025年10月5日,在大凉山悬崖村绝壁天梯景区内,何宜艳正沿着天梯前行,发现不远处一名游客蜷缩在路边身体痉挛,浑身冷汗,更危急的是,游客身上安全绳的绳扣未挂在天梯的扶手栏杆上,脚下就是近乎垂直的陡坡,一旦意识彻底模糊,极有可能滚下山坡,后果不堪设想。何宜艳曾为红十字救护员,她果断用随身携带的针灸工具为游客针灸穴位缓解症状,同时安排同伴拨打急救电话,待急救人员抵达交接后,她默默离开,事后也多次婉拒感谢,尽显无私善意。她的善举多次被大江网,江南都市报,人民网江西视频号,江西新闻广播视频号,学习强国,萍乡日报,萍乡发布等媒体宣传报道。
经核查,何宜艳同志运用专业急救知识成功救助遇险群众,临危不惧、事迹真实,符合见义勇为评定条件。为广泛听取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认定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或当面等形式,向安源区平安扫黑办如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如有异议请与安源区平安扫黑办联系,联系电话:0799-6661007。
安源区平安扫黑办
2026年3月23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安源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