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芦溪县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江西省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工作方案》落地见效,切实规范我县物业服务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急难愁盼”问题,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全县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公告如下:
01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02征集范围(一)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重点包括: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导致服务质量缩水;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如违章搭建、毁绿种菜、占用消防通道等)的巡查、劝阻、报告等义务;未按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和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电梯维保记录等信息。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重点包括:小区公共收益(如公共区域广告费、停车费、场地租赁费等)底数不清,管理混乱;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未按规定每半年公示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经营合同等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成员违规侵占、挪用、截留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重点包括:维修资金未按房屋户门号建立分户账,账目不清;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情况;存在侵占、挪用、套取、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重点包括: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电梯、消防、二次供水、安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流于形式,维修不及时,导致设施设备长期带病运行或存在安全隐患。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重点包括:群众普遍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及时申报、未积极推动纳入更新改造计划,导致问题久拖不决。
(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或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缴物业费;“专业物闹”以维权为名,实则通过恶意引导舆论等方式,达到控制业委会、更换物业、侵占公共收益等私利;无故阻挠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进入小区正常配送。
03征集线索途径相关问题线索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发送邮件、投递信件或现场举报等方式反映。
举报电话:0799-7551131
举报邮箱:2462067153@qq.com
举报信箱:各小区正大门处
现场举报:芦溪县住建局二楼物业办(小江路)
04线索征集要求1.举报内容须真实、客观,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于调查核实。
2.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不予受理的情形: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缺乏有效证据支撑的线索;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
芦溪县住建局
2026年3月8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芦溪县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