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芦溪县旅游市场环境,持续深入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芦溪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导游乱象:无证导游、伪造、租借导游证、擅自变更行程、甩团、语言暴力、导游与商家串通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故意隐瞒服务内容等行为。
2.强制消费:以“低价游”“免费赠送”等名义诱导消费,捆绑销售景区联票、安排强制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围追兜售、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
3.其他违法行为:“黑导”“黑社”、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违规执业等7类问题,“购物团”“老年团”“保险团”等旅游服务形态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欺客宰客、违规经营、无证经营、以购养游、层层转包、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资质不全等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举报邮箱:lxxwgxj@126.com
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99-7551816
三、注意事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实,包括违规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反馈。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温馨提示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
特此公告。
芦溪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3月8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芦溪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