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J车主,这6处电子监控设备将启用→
发布时间:2025-12-03 点击数:15615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条、《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第十二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以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莲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6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新增启用闯红灯电警抓拍设备(3处)
1.永安路与琴川路交叉路口(永安社区路口);
2.金城大道与琴川路交叉路口(妇保路口);
3.琴川路与文峰路交叉路口(中央学府路口);
采集的违法行为种类: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3.机动车逆向行驶的;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抓拍时间:全天24小时。
二、重新启用卡口抓拍设备(3处)
1.湿地公园洋边村卡口;
2.湿地公园邓家里卡口;
3.湿地公园水上乐园卡口;
采集的违法行为种类: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以上设备将于2025年12月11日零时起开始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设备采集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
莲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2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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