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江西发布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赣府厅发〔2025〕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全面提升我省公共服务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进公共服务各领域筑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围绕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就业、公共教育、养老服务、医疗服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公共体育、公用事业、公共文化等公共服务监测领域,加快构建体现江西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到2027年,全省公共服务质量指数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政务服务便利行动。加强“三通一码”服务矩阵建设,加快推动“赣政通”移动办公平台信创版升级改造,力争打造200万用户容量的底座支撑能力。优化升级“赣服通”平台功能,推动实施精品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化”申办。推动“赣企通”“赣通码”应用,实现“一码通全省”。推动全省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多端同源发布、同源运行,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范围,完善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12345热线与人大、政协、检察院、公安等单位对接联动,建设企业群众诉求统一受理平台,实现群众诉求“一呼即办”。持续完善“小赣事”帮代办队伍,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上门办等服务。(省政务服务办负责,各设区市政府和赣江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设区市政府和赣江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优质教育供给行动。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落实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深化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改革,新增专业布点数60%以上服务于省域重点产业紧缺岗位,打造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双减”改革,推进“五育融合”发展,推动实施学生体质强健、美育浸润、科学教育、劳动习惯养成等行动计划。将校园及周边纳入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做到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群众文化生活多样化行动。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实施“公共文化新空间”行动,打造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功能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1300个以上,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组织“百馆万场赣鄱共享”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实施“赣文轻骑兵”“戏曲进乡村”“非遗点亮生活”“赣鄱好戏”等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四季村晚”“四季村歌”“永不落幕的百姓大舞台”和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四)实施人居生态环境优化行动。开展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满足城市居民多样化需求。持续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稳步提升。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力争7个以上设区市列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设区市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提升各地建成区城市道路湿法作业机械化清扫率,力争各设区市达到90%以上。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优质医疗资源均衡行动。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推动全省县域医共体全部达到紧密型建设标准,75%以上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急诊急救科、中医优势专科、老年病科、康复中心、治未病中心、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进市、县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全覆盖,构建全省城市“12分钟急救圈”和农村地区“20分钟急救圈”。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80%以上乡镇卫生院配备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实施“三医”协同便民惠民举措,有序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一次挂号管三天”和“‘码’上投诉马上办”等惠民举措更好落地。推动落实医疗机构人文关怀,将人文关怀融入患者诊治全流程。持续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实施。(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全民健身普及行动。加大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以社区嵌入式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多功能运动场等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建设,打造“口袋体育公园”100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按规定开放。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运动赣鄱·活力江西”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2名。(省体育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社会保障提升行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享受参保地同等医保待遇。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推进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提升工伤保险参保和结算服务便捷性。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动态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建成“5+2就业之家”体系,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2025年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64万套(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00余个。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相关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动我省殡葬行业回归公益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公共交通品质提升行动。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县道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达到70%,建制村通公交比例提升至65%。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首末班列车正点运行,列车正点率达到98.5%以上,运行图兑现率达到99%,实现城市轨道交通与民航、铁路等交通工具便捷换乘。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推动公共交通车辆向绿色低碳更新,推广新能源车辆,每年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中新能源车占比分别达到90%、60%、95%。持续优化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加快新增或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养老托育服务提质行动。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推动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2%以上。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以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由符合国家规定的委托合同确定,公益性养老机构收费标准应当与其公益性质和服务质量匹配。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居住区应当配套建设公益性的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开展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鼓励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护理院,加强护理院的老年医学诊疗能力建设,缓解老年康复护理需求压力。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大社区办托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托育一体化服务,增加公建托位供给,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公共安全基础夯实行动。守牢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安全底线,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以上。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网追溯”,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开展食品生产“百企千坊”帮扶,办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民生实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多举措保障水、电、气稳定供应和公众通信网络稳定运行,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力争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以上;实施燃气管道问题排查整治,提升燃气企业服务质量;督促基础电信企业严格落实网络架构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隐患。推动突发事件预案体系建设,确保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加强“9+N”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提升全省公众安全感。完善资金延迟支付结算机制,提高涉诈资金研判能力和拦截效率,做到涉诈资金提前预警发现、及时拦截处置、联动研判打击。建设“无诈校园”“无诈社区”等,开展“短视频大赛”等反诈宣传活动,重点对易受骗群体开展反诈宣传,营造全社会反诈防诈浓厚氛围。(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局、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事抓起,压实各方责任,密切协作配合,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省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牵头协调作用,定期开展公共服务质量评估,做好评估结果的分析运用。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强沟通联动,对照全国公共服务质量评估指标,分析调度公共服务质量存在的情况问题,采取相应举措,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公共服务质量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及时总结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推广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的浓厚氛围。
附件:全国公共服务质量评估指标表
全国公共服务质量评估指标表
(编辑:李锡念)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