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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萍乡公布2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8-23 点击数: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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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四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亚行贷款上栗县栗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续建项目-上栗县新建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设计标违法分包问题

2023年8月,厦门国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亚行贷款上栗县栗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续建项目-上栗县新建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的初设及施工图设计,随即与萍乡市萍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咨询合同协议书,将该项目分包给不具备设计资质的萍乡市萍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5年3月,经上栗县水利局立案调查,确认该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5年5月,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上栗县水利局对厦门市国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384万元;2.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的罚款22.8万元。


二、芦溪县人民路雨污分流项目施工人员现场履职问题

2025年5月,芦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现场查验发现,芦溪县人民路雨污分流项目多名施工管理人员未在现场,经查阅现场打卡记录发现施工方注册建筑师、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技术负责人等五人未按要求考勤共计12天,且未履行请假手续。

处理结果:根据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3.5,如经发包方考勤发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发包人有权按每天2000元的罚款对施工方进行处理,以上施工方主要管理人员未按合同要求缺勤共计12天,按照施工合同条款,芦溪县住建局对江西京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24000元罚款。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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