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耍拖延?法院亮剑 9万即付
执行过程中,一些被执行人将执行和解异化为“拖延战术”,借“调解”“和解”的名义,拖延债务履行时间。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运用“穿透式查控+司法拘留”,打破被执行人“假和解、真逃债”的侥幸心理,顺利为4位农民工追回9万元劳务费。
案情回顾
2022年,廖某、龙某等四人受韩某雇佣从事水电、监控安装事宜,约定240-280元/天。项目结束后,经双方结算韩某应向四人支付劳务费共计9万元,但韩某以工程未结算为由拖延履行。2024年4月,廖某、龙某等四人分别起诉至芦溪法院。在法院主持下,韩某与廖某等四人分别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韩某分期向廖某等四人支付劳务费。约定履行期限到后,韩某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廖某等四人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芦溪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及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冻结韩某名下银行账户。韩某主动来法院申报财产,同时向法院哭诉自己生活困难,表示无力一次性履行全部债务,请求执行和解。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再次达成由韩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但韩某履行2万余元后,便未按约定履行剩余款项,并且拒接执行法官电话。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迅速调整策略,深挖案件财产线索,发现其配偶账户有大额资金流转,存在转移、隐匿财产嫌疑。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芦溪法院果断查询并冻结其配偶名下账户。韩某遂再次来到法院寻求和解,但仍以宽限时间凑钱等理由拖延履行。鉴于其拒不配合执行、逃避债务的恶劣情节,芦溪法院决定对韩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迫于法律威慑,韩某妻子主动代其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案件得以执结。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对于恶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坚决捍卫司法权威。
(编辑:李锡念)来源:“芦溪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