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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少年无证驾驶 兜风路上被交警查获!

发布时间:2025-07-11 点击数:1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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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日上午

萍乡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武功山大队

万龙山中队在桂花村路段执勤时

发现有两辆电动摩托车

快速驶来

交警随即上前

进行检查

经现场核查

两名驾驶人属于未成年人

都属于无证驾驶

随后

交警将两名少年

带往中队处理

并联系家长说明情况

提醒家长要做好

对孩子的监管教育

不要无证驾驶

最终

交警依法对两名少年

进行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萍乡交警提醒

稚嫩的双手

还握不稳人生的方向盘

别让机动车

成为成长路上的

危险快车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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