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萍乡公布5起典型案例
6月29日
萍乡市公安局公布了
5起烟花爆竹领域
详情如下
烟花爆竹领域违法
典型案例
根据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为落实全省“查找身边安全隐患”行动要求,萍乡市公安局聚焦烟花爆竹领域突出问题,着力防范化解烟花爆竹领域风险隐患,持续铁腕整治、重拳出击,侦破了一批案件,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为持续强化烟花爆竹领域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现发布5起典型案例。
刘某等人非法经营案
2025年4月25日刘某、叶某雇佣货车将其非法生产的大爆竹从安徽运回我市上栗县,在途径长平乡高速收费站时被当场查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叶某因涉嫌非法经营,于2025年4月28日被上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欧阳某某非法经营案
2025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在无任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两次从陕西省周某某处购买湘30烟花爆竹产品,再销售到湖南浏阳、江西万载等地,非法获利5万元。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于2025年4月30日被上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孙某等人非法制造危险物质案
2024年12月以来,违法行为人孙某在上栗县金山镇家中对“霹雳星”(又称“沙炮”)饼子等半成品进行封装,在排查行动中被乡镇执法队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孙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刘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2025年1月5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运输烟花爆竹300余箱,被道路查缉执法人员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曾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5年1月14日晚,违法行为人曾某从浏阳徐姓男子处购买20箱“糖果烟花”(非法生产产品)存放在其租赁的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仓库内,被执法人员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曾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产品。
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可通过“萍乡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举报”小程序
向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