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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5-06-19 点击数:1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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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8+2”重点整治任务,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8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某供水公司涉嫌未按政府指导价对分类用户收取水费案

2025年4月27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水电气领域专项检查中,发现某供水公司未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470号)规定对分类用户(社区、宗教场所等)收取水费;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未经法定计量检定投入使用,违反《江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项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案例2:某医院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2025年3月13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医院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在该院检验科有7支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生产批号:20210722,失效日期:2024年7月21日。上述医疗器械在检查时已过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案例3:某卫生所涉嫌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5年4月24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卫生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卫生所存放有乌梢蛇、杜仲、牡丹皮、丹参、鸡内金、熟地、酸枣仁等无标签标识的中药饮片,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供货商经营资质等材料。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案例4:某药房销售超过有效期的枸杞案

2024年10月15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房处方柜内中药饮片“宁夏枸杞”2袋,保质期:12个月,分装日期:2023年10月5日,检查时该药品已过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5:某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2025年2月24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超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品种为老姜、小米椒,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29日立案调查。


案例6:某中学食堂涉嫌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区域“三防”设备设施案

2024年12月10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一级告警,当日对该学校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学校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食堂整洁工作。2025年5月16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收到监管平台一级告警信息。当事人未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导致两次出现一级告警,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28日立案调查。


案例7:某副食品商行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5年4月27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副食品商行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过期食品,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商品的进货票据、销售台账以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13日立案调查。


案例8:某经营部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5年4月2日,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在其经营场所糕点面包区发现过期食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8日立案调查。

(编辑:李锡念)

供稿: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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