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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又有3人被拘留!反映线索最高奖30万

发布时间:2025-06-12 点击数:1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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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现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增强全民守法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案例一:安源区五陂镇红旗分场一村民在自己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5110日,接群众举报称五陂镇红旗分场一村民在自己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安源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安源公安分局立即赶往现场核查,发现村民吴某私自在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8箱。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的规定,安源公安分局对涉案人员吴某依法决定行政拘留3日,并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案例二:安源区五陂镇红旗分场一村民在临街店铺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5128日,安源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安源公安分局、五陂镇应急管理所在五陂镇联合清查时发现红旗分场永镇路一临街店铺内摆放了烟花,立即对店铺现场进行检查及清点,发现村民王某在该店铺内非法储存烟花12箱。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安源公安分局对涉案人员王某依法决定行政拘留5日,并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


案例三:安源区八一街一店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54月,接线索通报八一街辖区一香烛店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嫌疑。安源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将该香烛店老板黄某传唤至八一派出所办案中心进行询问,违法嫌疑人黄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供述通过微信联系湖南籍男子刘某兵(已被外单位公安机关处理),购买烟花爆竹6次,全部售出,涉案金额18880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安源公安分局对涉案人员黄某依法决定行政拘留5日。


小编在此提醒: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

其运输、存储及销售

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不但违法

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

均不得擅自从事以上活动


对举报烟花爆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零售)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给予3000-300000元的现金奖励,同时替举报人保密。

(编辑:李锡念)

来源:安源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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