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萍乡正式下调!
发布时间:2025-05-09 点击数:12585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全市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萍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二、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三、2025年5月8日起新受理贷款和5月8日前未发放的贷款利率统一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借款申请人须配合我中心做好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调整工作。存量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本通知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8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