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萍乡新奥长丰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萍乡市湘东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运营管理,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维护公共利益,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规定及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萍乡市湘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萍乡新奥长丰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长丰燃气”)的特许经营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并委托江西昭萍律师事务所协助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评估期
被评单位:萍乡新奥长丰燃气有限公司
特许经营区域:湘东区全区现有行政区域、新增规划区域、萍乡市湘东区产业园(不含以下区域居民用户:麻山镇、原萍钢所管辖的十个社区以及原萍乡市中烨燃气有限公司和萍乡市安达生活水电气有限公司原有居民用户)
评估期:自2010年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起至2025年3月底。
二、公众参与事项
(一)对新奥长丰燃气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供气稳定性、服务响应效率、投诉处理机制等)的评价;
(二)对新奥长丰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能力、安全宣传成效等)的意见建议;
(三)对新奥长丰燃气价格及收费透明度的反馈;
(四)其他关于新奥长丰燃气存在问题的公众意见与建议。
三、公众参与要求
(一)需填写参与人姓名、与新奥长丰燃气关系(包括用户、利害关系人或其他公众群体)、联系电话;
(二)需具体说明对新奥长丰燃气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公众参与方式
(一)发送至电子邮箱:
61504686@qq.com、
jxzp0521@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燃气中期评估意见”】
(二)书面意见可邮寄至:萍乡市湘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地址:湘东区湘泉东路59号)、江西昭萍律师事务所(地址:湘东区湘东镇人民路财政局旁);
(三)请扫描最下方二维码/点击链接或进入“江西昭萍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置顶链接填写问卷;您也可选择填写发放的纸质问卷调查表。填写时请根据自身身份(企业、房地产企业或居民用户)选择对应的问卷类型进行填报。
五、公众参与时间及联系方式
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5月9日
咨询方式:-萍乡市湘东区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0799-3435325;
-江西昭萍律师事务所:0799-3291666;
-江西昭萍律师事务所专项联络律师:
柳九一:13979919191
杨君奕:18979955975
宋学军:13907993896
周羿:13656941493
杜怡佳:17707992112
黄喆:19007099251
特此公告。
萍乡市湘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6日
▲ 江西昭萍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 企业用户调查问卷
https://www.wjx.cn/vm/mFDw3gu.aspx
▲房地产企业调查问卷
https://www.wjx.cn/vm/YU1NEOt.aspx
▲居民用户调查问卷
https://www.wjx.cn/vm/ep6Pky8.aspx
(编辑:李锡念)
供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