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交通事故多元解纷分中心“首案首成”
发布时间:2024-09-24 点击数:12380
“协议已签完,车主把钱转到我的微信上了,保险公司也会按流程将赔偿款打到我的银行账户上,这个结果我很满意,多谢你们的调解。”当事人李某对孔法官说道。
原来,今年8月底,机动车主黄某与行人李某意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李某住院治疗10余天。后续赔偿中,李某认为保险公司认定的误工补偿费用过低,双方未达成一致。
关于赔偿的误工费过低,保险公司则认为李某未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只能按照统一的标准赔付,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9月13日上午,李某与黄某、人保财险公司工作人员来到上栗县交通事故多元解纷分中心协商事故的赔偿事宜。孔法官见该案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都有调解的意向,于是向双方释法明理,讲述法院处理该类案件流程、各项赔偿标准计算方式、证据认定等情况,而志愿调解员则从情理上开导双方。
经过法官、志愿调解员一个多小时面对面的调解,最终李某与黄某各退一步,达成了在保险公司赔偿15000余元的基础上,由黄某再补偿李某1000的调解协议,黄某当场支付完成,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上栗县法院将以交通事故多元解纷分中心为依托,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公安、调解组织、保险机构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汇聚多元力量,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编辑:李锡念)
来源:上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