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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返乡!安源区2024年秋季退役士兵返乡报到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02 点击数:1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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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即将开启返乡之旅
归田不失疆场志
解甲犹怀家国情
又是一年退伍季
现将安源区2024年度秋季退役士兵
返乡报到程序
告知如下:

一、按时完成报到工作

(一)报到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9:00—12:00  13:30--17:30)

温馨提醒:退役士兵应当自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前往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逾期将不予办理。

(二)报到地点

安源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井冈山路388号,东方巴黎小区一期门口)

(三)咨询电话

就业安置股:0799-6661519

(四)报到流程1.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当日完成)提供资料:①部队行政介绍信原件。②退役证原件。③身份证原件。④银行卡复印件1份(备注姓名、手机号码)。2.办理预备役登记(报到当日完成)提供资料:①退出现役证;②身份证;③《兵役登记介绍信》。3.办理落户手续(按户籍地落户,异地迁移手续,需在原户籍地落户后方可办理,报到后7天内完成)提供资料:身份证、退出现役证、落户介绍信、户口簿原件4.组织关系转接。(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提供资料:组织关系介绍信5.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转接手续。(报到当日完成申请)①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本人通过手机支付宝——赣服通——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申请办理。线下办理:携带身份证、部队开具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凭证》到区医保局窗口办理(地址:安源区平安南大道柑子园1号凤翔大厦2楼),联系电话:0799-6819331

②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社部与部队已开通了对接平台,军人退役后仅需要操作参保登记。军人退役后只需要操作参保登记就可以了。线下办理:携带身份证到区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安源区平安南大道柑子园1号凤翔大厦2楼)联系电话:0799-6661779

线上办理:养老保险新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方法一:

第一步:打开赣服通APP或支付宝赣服通小程序:找到“部门专区”——“人社专区”;

第二步:在“热门服务”模块,找到“灵活就业参保”,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方法二:

第一步:打开赣服通APP或支付宝赣服通小程序,特色专题模块——一件事——灵业就业一件事;

第二步:选择“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下一步:选择受理地区;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第三步:一键授权填写表单-选择个人编号-参保时间(20240101)——下一步提交即可。

6.参加技能培训(自愿)。填写《江西省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领取《江西省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到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培训完成后持培训相关证书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办公室申请生活补贴(300元/月)。

7.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建档立卡--审核通过--签字确认--上传照片--制作下发。)

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退役现役证及立功受奖凭证原件。(需办完落户手续后方可办理,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8.转移伤残抚恤关系。自办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伤残军人原件到区退役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申请转入抚恤关系;对逾期未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遗失《残疾军人证》的,需复查鉴定残疾情况。

9.参加2024年秋季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仪式及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适应性教育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相关政策(摘要)

(一)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时,除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外,由接收地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7号)文件要求的标准发放,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服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二)职业教育和免费技能培训

1.组织技能培训。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300/月)。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2.支持学历提升。

①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考,可在考生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其中专升本免试入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②严格按规定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参加高职、专升本、成人本科、普通本科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考、复学资助、培养及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本专科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三)就业扶持

1.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考。

2.各地事业单位在每年的公开招聘中,根据本地区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情况,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搭建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平台,帮助退役军人就业,鼓励专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4.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四)创业优待

1.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退役军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的个人创业,可申请3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按合计最高额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创办小微企业的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3.退役军人创业个人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

4.为支持退役军人发展实体经济,我市部分银行已经制定出台了个人经营贷款相关优惠政策,用于退役军人生产经营周转。详情请咨询相关金融机构。

(编辑:李锡念)

来源:安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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