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谣言博眼球 拘!
近期
南方部分地区强降雨持续
防汛形势异常严峻复杂
而在这关键时刻
竟有人为博眼球散播谣言
不仅扰乱了公共秩序
更对防汛工作造成困扰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散播谣言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谣言的传播
无形中增加了防灾减灾隐性成本
成为灾情之外不可忽视的次生灾害
如何识破涉灾谣言?
掌握这三个特点!
01夸大其词编数据网络谣言在数字和逻辑上往往存在漏洞。例如,用极端化的数字描述或将事实夸大或缩小。
02煽动情绪求关注网络谣言往往会通过煽情、制造恐慌等方式诱导读者转发,例如使用“速看”、“紧急”等标题,或用感人的故事情节恶意编造赚取关注。
03移花接木配图文网络谣言往往会配以图片或视频来增强说服力,其中信息真假难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仔细辨析其来源和真实性,不要轻信来源模糊、非官方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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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从每个人做起!
(编辑:李锡念)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融媒体工作部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