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首例!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4-04-20 点击数:10214
近日
刘先生在南坑派出所户籍窗口
拿到了刚出生外孙女的户口本
这也是芦溪县办理的
首例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业务
刘先生感慨道:“这项新推出的跨省通办举措真是太棒了,不用再为了给孩子办户口特意回趟老家,省时省力还省钱。”
这是芦溪县首例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了“放管服”改革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跨省通办”业务的推行,通过信息跑路减少群众跑腿,帮助异地办事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优化了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跨省新生儿入户办理哪些材料需要带
申领材料:
1.新生儿父母拟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育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交非婚生育说明与亲子鉴定结果);
5.民族成份提报申请书(限新生儿的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确认,提交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编辑:李锡念)
来源:芦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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