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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商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1-30 点击数: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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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商户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冬春季节是火灾易发高发期,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发生火灾伤亡事故,教训深刻,代价惨痛。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温馨提醒您: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

    二、确保员工“一懂三会”。单位所有员工必须做到消防安全“一懂三会”: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会报警(发生火灾后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会灭火(发生火灾后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懂得逃生技巧,发生火灾后迅速逃离现场)。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施,并保持完整好用。按要求无需设置消防系统的小单位、小场所,应配置灭火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并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防盗网。严禁使用夹心泡沫彩钢板搭建建筑物。

    五、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对电气、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电线要穿阻燃管保护,电气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六、严禁违规住人。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不得违规住人。

    七、严禁违规堆物堆料、违规充电。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严禁建造违章建筑和堆放可燃杂物,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出口,清理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严禁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停放电动车或进行充电。

    八、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杜绝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热器具应远离可燃物,用完后应立即切断电源。

    九、一旦遇到火灾,切勿乘坐电梯,不要贪恋财物,沉着冷静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方向迅速逃生。要准确把握逃生时机,防止因在楼梯间、走道等区域盲目逃生吸入大量高温有毒气体造成伤亡事故发生。确认安全后,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

    十、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及时改正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连着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与安宁。请大家立即行动起来,共同防范火灾风险,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祝您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萍乡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编辑:李锡念)

供稿: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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