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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举报!萍乡一地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点击数:1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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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安源区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领域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举报电话

     0799-6667965

     二、自建房安全领域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有下列重大安全隐患情形的自建房。房屋有明显倾斜,墙体出现明显裂缝、墙与墙之间出现明显分离,承重构件混凝土保护层大面积剥落,木梁、木柱等木构件发生明显倾斜变形,出现大面积腐朽、虫蛀等。

(2)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并用于经营危害公共安全情况的自建房。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拆改房屋基础、柱、梁、板、墙等承重结构),违法改扩建(增设夹层、墙改梁、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等。

(3)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自建房。

(二)举报电话

     0799-6668027

     三、燃气安全领域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非法设置液化气钢瓶供应点和销售点的。

(2)违法充装和使用报废、超期未检的液化气钢瓶,改装钢瓶或者使用擅自翻新钢瓶的。

(3)钢瓶运输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驾驶员、押运员无相应从业资格的。

(4)非法利用车辆、车库、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场所储存液化气钢瓶;私自倒罐、掺假充装液化气钢瓶;仿冒其他企业标识充装液化气钢瓶的。

(5)液化气企业非法掺混二甲醚,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的;餐饮企业使用上述工业燃料的。

(6)私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在燃气管道上方盖房、打桩、顶管、排放腐蚀性物质的;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举报电话

0799-6667226

    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个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200-500元,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28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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