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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评定为烈士

发布时间:2023-10-11 点击数:1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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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萍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何明树、李兵、李荣强三名同志为烈士的请示》(萍府文〔2023〕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何明树,男,汉族,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中队长,一级警长。

    李兵,男,汉族,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民警。

    李荣强,男,汉族,1995年2月出生,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辅警。

    2023年2月17日晚,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在执行交通执法任务返回途中,被犯罪分子报复杀害。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同意评定何明树、李兵、李荣强同志为烈士。


2023年10月9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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