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荣誉!全省唯一!萍乡成功创建国家第四批信用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3-08-09 点击数:20939
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萍乡市成功入选,成为我省唯一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发改委
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萍乡市成功入选,成为我省唯一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