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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栗镇端午龙舟赛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管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17 点击数: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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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上栗镇2023年“烟花故里·盛世龙舟”首届“星光烟花杯”端午龙舟赛现场区域低空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上栗镇端午龙舟赛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

    无人机,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是由遥控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2023年6月21日7时至18时、6月22日7时至12时,禁止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在上栗镇东至佛岭桥,南至沿河南路,西至均田桥,北至沿河北路合围区域内飞行和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三、管控要求

    执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宣传、飞行表演等飞行任务的单位、组织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低慢小”飞行物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等工作,经批准后方可飞行(联系电话:15979266987,李警官)。未经批准闯入,公安机关将依法实施干扰、截控和摧毁等安全防范措施。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妨碍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所有的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在禁飞区域内杜绝违规飞行。

    特此通告

上栗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6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上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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