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芦溪获资金奖励!
发布时间:2023-04-25 点击数:10193
根据省委、省政府2022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省财政近期下达奖励资金1.65亿元,对获得2022年度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的6个设区市和芦溪县等45个县(市、区)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资金奖励,激励其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担当实干,加快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
附件:2022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市县奖励资金情况
(编辑:李锡念)
来源:江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