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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拆除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7-09 点击数: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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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拆除

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告知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切实守护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收视信息安全,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县正在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卫星锅”)清理整治工作。本次工作以宣传引导、消除安全隐患为核心,为方便大家了解相关要求、主动做好自查整改,现将有关事项温馨告知如下:


一、相关法规政策说明

国家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管理制度,核心目的是规范收视秩序、守护公共安全。

本次整治重在引导自查自纠,在2026年7月30日前主动自行拆除、纠正违规行为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逾期未整改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置,对应法律规定如下:

1.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相关设施,并可处以相当于销售额2倍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擅自提供安装服务的,一并依法查处。

2.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设施,对个人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3.若通过非法设备接收、传播违规有害节目,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非法“卫星锅”的安全隐患

私自安装的“卫星锅”无规范质检、无专业安装、无安全防护,潜藏多重安全风险,直接威胁您和家人、周边邻里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1.雷击隐患:“卫星锅”为金属导电材质,多安装在室外高处且无专业防雷接地措施,雷雨天气极易引发雷击,造成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

2.坠落隐患:多数“卫星锅”违规固定在阳台、屋顶、外墙等处,安装不规范、固定不牢固,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易松动脱落,威胁过往行人与周边财物安全。

3.内容隐患:非法设备接收的节目未经内容审核,可能包含不良有害信息,易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三、自查整改与便民服务

请广大居民朋友主动开展居家自查,及时拆除违规设施,尽早消除安全隐患:

1.自行拆除要求:请自行排查家中阳台、楼顶、外墙、院落等区域,若安装了未经许可的 “卫星锅”及配套装置,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自行完成拆除。

2.协助拆除服务: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若无法自行拆除,可联系所在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或拨打下方咨询电话申请协助,我们将安排专人上门提供拆除帮助。

3.逾期处置说明: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清理,拆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设施所有人承担,并将按照上述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四、正规收视渠道指引

拆除违规设施后,为保障您正常的收视需求,建议选择有线电视、IPTV等正规合法收视渠道,节目内容安全、画面清晰稳定,售后服务也更有保障。如需办理有线电视相关业务,可拨打下方服务热线咨询办理。


五、咨询与服务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协助拆除申请、违规线索反映: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99-3661349

欢迎广大居民对非法销售、违规安装“卫星锅”等行为提供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您的个人信息,依法依规核查处置。

2.有线电视业务办理:有线电视服务热线

联系电话:0799-3661492

规范收视秩序、守护居家安全,是我们共同的目标。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营造安全、清朗、安心的生活环境。

特此告知。

上栗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7月8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上栗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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