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举报有奖!萍乡曝光违法处置垃圾典型案例,专属举报小程序上线
为严厉打击垃圾处置全流程违法行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7月3日,我市正式出台《萍乡市违法违规处置垃圾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同步上线“违法违规处置垃圾举报”微信小程序,小程序聚焦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全链条监管,实现垃圾种类监督全覆盖,将全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各类垃圾的违法违规处置行为,全部纳入线索举报征集范围,以科技赋能、全民共治助力城市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典型案例
基本情况:2026年5月15日,萍乡市湘东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湘东区麻山镇日常巡查中,发现湘东区麻山镇小桥村空地上设立弃置场并非法受纳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刘某为谋取个人利益,建立微信群发布受纳建筑垃圾信息,按每车40元标准收费,擅自设立弃置场,累计受纳建筑垃圾约1000立方米。
处理情况: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依据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湘东区城市管理局对刘某擅自设立弃置场,大量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刘某已于6月9日缴纳罚款。
针对刘某在受纳建筑垃圾中非法获利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湘东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经湘东区公安分局审查,于6月28日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该案通过“行政执法+公安处罚”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对同类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