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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多领20至35元!萍乡这项补助,涨了→

发布时间:2026-06-22 点击数:1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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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我市召开2026年社会救助工作暨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民政部门介绍了今年社会救助标准提标的具体情况,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江西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以及低保“单人保”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今年5月起,我市正式执行新救助保障标准,全面上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供养及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5元,提至100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提至78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农村失能及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5元,提至1310元/月;农村全自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提至1025元/月。


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行政区划层级首次实行差异化分级。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开区为二类区域,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1675元/月,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为420元/月;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为三类区域,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1560元/月,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为390元/月。


资金发放方面,我市严格执行“民政部门推送名单—财政部门审核拨付—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的社会化发放机制,每月10日前将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资金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全市有低保对象7.9万人,特困人员0.8万人,今年以来,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3.28亿元。


服务流程持续优化。我市推行线上线下双通道申请服务,群众可通过“赣服通”、乡镇便民服务窗口、村级代办等多种方式提交救助申请;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同时,率先推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模式,按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四类对象精准识别、差异化救助。


会上重点解读了两项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规范四类群体梯度救助,理顺多部门协同机制,压实基层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版《江西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细化梯度救助标准,提高小额快救最高额度,扩容七大类救助情形,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参保失业人员等纳入救助范围,并创新推行“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模式,以化解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此外,低保“单人保”可单独申请,但并非直接纳入低保,需依规审核。申请人按单人户单独核算收入和财产,家庭的其他成员(含存在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按非共同成员纳入经济状况核查范围,符合条件则单独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重度残疾及特定重病患者,还有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等可申请“单人保”。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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