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公布劳动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5-22 点击数:11513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精神要求,现将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查处某水电建设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案情:2026年3月2日,周某、易某等人投诉某水电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某防洪治理项目拖欠民工工资共计47.255万元。
处理结果:芦溪县人社局于2026年3月5日立案,经下达《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决定书》《限期改正指令书》等文书。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欠薪全部支付完毕,现已结案。
案例二:查处某交通工程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案情:2026年4月15日,程银政等人反映某交通工程公司承建的公路建设项目拖欠工资11万元。
处理结果:经芦溪县人社局与项目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协调,施工单位立即与反映人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为7万元,并于2026年4月15日将上述欠薪全部支付完毕,现已结案。
典型意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直接关系着劳动者切身利益,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是规范劳动力市场、营造和谐稳定用工环境的重中之重。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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