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公告>6月1日起,萍乡高龄津贴实现“免申即享”

6月1日起,萍乡高龄津贴实现“免申即享”

发布时间:2026-05-15 点击数:11508
0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萍乡市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制度》,自2026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于申报、直接享受高龄津贴,实现“免申请、零跑腿、快兑现”。


凡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实行县区属地管理,由户籍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按月发放。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县区民政部门依托公安、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通过数据比对、主动核查,自动纳入省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直连发放。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到龄人员及时纳入发放对象,对户籍迁出和死亡人员及时停发,确保应发尽发、应退尽退。


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制度实施后,无需老年人主动申请,县区民政部门主动及时对到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对2026年6月1日前年满80周岁但未及时申请领取高龄津贴的予以补发,补发月份最多不超过6个月。畅通举报反映渠道,公布各县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部门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未及时享受的,请向县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部门反映。鼓励群众对户籍迁出、死亡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高龄津贴进行举报监督。


附:全市各县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部门电话

安源区民政局:0799-6661512

湘东区民政局:0799-3375518

芦溪县民政局:0799-7552712

上栗县民政局:0799-3683519

莲花县民政局:0799-7226938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0799-6650117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服务中心:0799-7631685



来源丨萍乡民政微信公众号

在线评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会员
    在线评论用户手册,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评论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

查看评论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