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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萍乡多名举报人获得奖励

发布时间:2026-04-14 点击数:1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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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无小事,举报属实有奖励。为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监督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主动发现、及时举报各类安全隐患与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近期,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相关规定,集中完成19起有效举报的奖励兑现工作,共发放奖金6万元。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上栗县某引线厂存在非法生产、非法运输、改变工房用途的行为,并且工厂与民房安全距离不够。经核查,该厂非法运输的行为、部分厂房与民房安全距离不够的安全隐患属实,上栗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根据萍乡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给予举报群众6000元奖励。

案例二

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芦溪县新泉乡吴某大量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核查,现场查获400余箱烟花爆竹及100余箱散装爆竹,举报内容属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5日。根据萍乡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给予举报群众3000元奖励。

案例三

莲花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莲花县某店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核查,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78件,举报内容属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9天。根据萍乡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给予举报群众3000元奖励。

案例四

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莲花县某香烛店内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核查,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4件,举报内容属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根据萍乡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给予举报群众3000元奖励。

案例五

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某涉嫌从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核查,现场查获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144件,举报内容属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2日。根据萍乡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给予举报群众3000元奖励。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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