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湘东区青年见习岗位募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江西省、萍乡市关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青年就业渠道、提升青年实践能力与就业竞争力,助力湘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募集2026年度青年见习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募集范围
湘东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优良,无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见习单位需自愿开展见习工作,承诺遵守见习管理规定,配备专门指导人员,制定完备见习计划,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按时发放见习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承诺每年至少接收1名见习人员。
二、见习对象及条件
(一)见习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16-24周岁(含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向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
4.之前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当前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未签订劳动合同;
5.已办理失业登记。
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见习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见习待遇
1.见习单位按月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湘东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090 元/月);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见习期间人身安全;
3.见习期满,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意见,纳入青年人才储备库,优先推荐就业。
四、见习岗位募集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五、就业见习岗位募集申报方式及联系咨询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提交“湘东区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至湘东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湘东区就业之家或将“湘东区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dqjyj2025@163.com。
(二)联系咨询
湘东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9-3377926
附件:湘东区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编辑:李锡念)
来源: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