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芦溪县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治理效果,现针对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01征集范围和内容
1.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签订超长期、超低价合同及超低价处置(转让)资产和决策、审批、公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其他个人、组织拖欠村集体资金问题。
3.违规举债。村级债务高、新增债务多,以及债务化解不力问题。
4.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2024年专项整治以来新产生的白条入账、套取资金、挪用资金、多账户规避监管等问题。
5.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小额工程实施中存在的程序不完整、不公开、村干部插手工程、优亲厚友等问题。
6.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村干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用工随意性大,劳务资金使用不规范、虚报冒领等问题。
7.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因虚构经济活动等导致的集体经济收入不实的问题。
8.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到村未落地问题。帮扶项目资产未确权到村、分红不及时、管理运营不到位等问题。
9.其他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2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03征集线索途径举报电话:0799-7552019
举报邮箱:409955213@qq.com
来信或现场举报:芦溪县芦溪镇金顶大道县农业农村局102室,邮编:337200
04线索征集要求1.举报内容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便于调查核实。
2.鼓励实名举报,我单位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信息坚决保密、保护合法权益,并将对举报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3.不予受理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缺乏有效证据支撑、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问题线索。
芦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1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