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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马山县委原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韦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6-03-05 点击数: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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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资讯网讯: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马山县委原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韦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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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韦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韦佳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南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马山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李锡念)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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