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寒假违规补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点击数:11504
为进一步推动“三违”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6〕3号)文件精神,现就严禁全县中小学寒假期间违规补课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全县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假期务必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即: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校外培训机构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现将监督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并提供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0799-7551787、0799-7559780。
芦溪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2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芦溪教育”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