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一次认证、互认共享”切实解决群众重复认证问题的通知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一次认证、互认共享”切实解决群众重复认证问题的通知
赣政务字〔2025〕17号各市、县(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切实解决群众在办理高龄津贴认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重复认证问题,在省直有关单位的通力协作下,依托“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已建成“省统一认证数据库”,并与民政、人社、卫健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可实现“一次认证、互认共享”。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享认证渠道数据。线下,各地各相关部门在通过窗口认证、上门认证、单位认证等方式进行人工认证时,要按照“省级主建、市县主用”的原则,依托省级业务系统开展认证工作,并及时将认证数据上传至“省统一认证数据库”,确保认证数据在全省互认共享。线上,推行通过“赣服通”等平台省级认证服务进行认证(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落实一次认证要求。群众在完成办理高龄津贴认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格认证中的任一事项时,其认证数据将共享至相关业务系统。对于已按规定完成共享认证且信息有效的群众,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其认证结果;在办理相关认证业务时,不得要求其进行重复认证。
三、做好培训宣传推广。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业务培训,让各级工作人员明确通过“省统一认证数据库”实现“一次认证、互认共享”的工作要求。要强化协同联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线上可借助政务新媒体矩阵等渠道,以发布图文视频、开展互动等形式宣传;线下可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易拉宝、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素材,同时结合相关活动广泛宣传。
四、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一次认证、互认共享”工作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民政、人社、卫健部门要优化认证服务流程,加强对“赣服通”等平台认证服务运维巡检,强化认证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确保业务系统全省贯通、认证数据互认共享、个人信息安全可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做好“赣服通”平台及“省统一认证数据库”技术支撑,强化运维保障、安全防护。
附件:省级认证服务操作流程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省级认证服务操作流程
一、高龄津贴认证
1.打开“赣服通”(APP、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在“赣服通”首页搜索“高龄津贴”。
2.选择“高龄津贴申请”,点击立即认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人申请认证或为他人申请认证。
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1.打开“赣服通”(APP、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在“赣服通”首页搜索“养老认证”。
2.选择“养老待遇认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人办理资格认证或代他人办理资格认证。
三、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认证
1、在微信搜索公众号《江西生育服务》。
2、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栏目“便民服务”,点击“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3、进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年审认定。
(编辑:李锡念)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