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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钱啦!每月最高800元!经开区家有老人的快来领

发布时间:2026-01-12 点击数:1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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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提振养老服务消费,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部省两级《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部署要求,现将萍乡市2026年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

老年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经统一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含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居住地在萍乡市的老年人。

2.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二、补贴项目范围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具体参见《江西省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见附件)。实施过程中,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三、补贴方式

1.老年人注册。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民政通”小程序或下载“民政通”APP(以下统称“民政通”),进入消费补贴专题页面,点击个人中心,完成账号注册。每个老年人需完善个人信息页面,填写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信息。

2.申请能力评估。老年人在“民政通”上,找到能力等级评估申请,选择对应的评估机构,填写基本信息后提交申请。如老年人个人信息页面已有中度以上失能等级标签,则不必申请评估。

老年人首次参与评估,且评估结果达到中度以上失能的,系统会自动发放一张100 元的评估券。评估机构点结算费用,会自动抵扣 100 元,老年人已支付费用自动由原支付渠道退还。

3.消费券领取。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登录“民政通”,进入专题页面点击“领取消费券”。每人每月可选择机构服务、上门服务、日托服务、喘息服务券中的一种(只要未消费,可随时换券),券限当月使用,下月需重新领取。领券时,需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现金(不建议使用)中选择一种支付渠道,并且当月只能使用此支付渠道进行支付。

4.预约服务。老年人在“民政通”上,点击需要的服务,查看机构信息,选定一个服务机构后,提交服务预约,等待机构回复。


四、补贴标准

1.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抵扣比例为40%;

2.居家上门服务抵扣比例为50%;

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补贴抵扣范围仅限于居家、社区、机构服务中老年人需自付的部分,且不包括押金、水电费、管理费等非服务性费用)


五、活动期限

本项目自2026年1月开始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


萍乡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服务机构,为萍乡市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照护服务,有意愿的服务机构可联系县区咨询报名。(机构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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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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