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关于萍乡城镇土地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萍乡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
为合理有效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益,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城镇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萍乡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的函》(赣税函〔2025〕172号)意见,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予以调整(详见附件),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萍乡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一览表
萍乡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萍乡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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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土地等级 |
税额标准 |
土地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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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平方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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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 |
一级 |
8 |
凤凰街、八一街、东大街、后埠街、安源镇(仅指安源新城区规划范围内)、城郊管委会(仅指浙赣铁路新老线路之间城区部分和安源新城区规划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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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6 |
丹江街、白源街、安源镇(除一级外的其他部分),城郊管委会(除一级外的其他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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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4 |
高坑镇、青山镇城镇规划区、安源经济转型产业基地(基地土地由安源镇、高坑镇及白源街三部分土地组成,基地北起安源东大道,西至外环路以西,东临吉祥大道,南至萍高路,规划面积720公顷)、江西省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位于青山镇,东起青山村,西至大城村,南到光辉村,北至下柳源村)、高坑宏远煤化工产业基地(位于高坑镇高坑村)、安源区新型产业基地(位于高坑镇丰园村、富田村、泉江村,规划面积86公顷)、青湖工业园(位于五陂镇五陂村,规划面积27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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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2 |
五陂镇城镇规划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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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 |
二类 |
6 |
1.湘东镇、峡山口街道办事处所辖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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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 |
2 |
1.湘东区工业园长春片区区块一(东至工业南路、倚翠路,南至下埠镇、大陂村,西至161乡道,北至浙赣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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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 |
一级 |
4 |
芦溪县城、江西芦溪工业园区。县城城区范围具体为:北界线界点由东至西为连陂上、袁河北岸、新铁路、花园里;西界线界点由北至南为花园里、罗家、老虎前、牛岗坪、路行、大园里、钩形里、茅庵里、大水埠、山口岩;南界线界点由西至东为山口岩、竹山下、淡塘、山下、安全院、马颈里、潭口水库、老屋里、朱家冲、年塘、塘子冲;东界线界点由南至北为塘子冲、新力埠、连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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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2 |
上埠镇、宣风镇、南坑镇、银河镇等4个镇政府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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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 |
二类 |
4 |
县城(西至长赣高铁和萍洪高速,北至昌栗高速、金凤公路和凤亭村,东至224省道、金山河、渌塘、石洋村界,南抵永红、夭埠、四海和胜利村界),装备制造业基地区(东至幕冲,南至沪瑞高速公路,西至周江管理处,北至黄田、麻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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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
2 |
其他建制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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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 |
一类 |
4 |
县城范围内:东至玉壶山、西至垒里冲和望山村、南至工业园、北至汤渡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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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
2 |
建制镇所在地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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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一级 |
8 |
浙赣铁路以南、鹅湖公园以北、滨河西路(鹅湖桥段)以东、东壁村以西所辖范围内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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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6 |
浙赣铁路以北、上南泉以西、沪昆高速以南、下柳源村以东以及高新技术工业园所辖范围内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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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4 |
福田镇、彭高镇镇政府所在地,动漫产业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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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
二级 |
2 |
麻田镇镇政府所在地。 |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人民政府官网



